在日本租屋時除了每月的租金,一般要付三筆費用:押金、仲介手續費、和禮金。
押金就是在造成房子毀損時或是積欠房租時抵扣給房東的費用,在租貸期間無造成任何損傷,結束合約時會歸還。而仲介手續費則是付給幫你介紹房子的房仲,於契約簽訂後付給房仲,通常金額是一個月的房租。上述兩的金額台灣租房子的時候也會付到,所以概念上不難理解。但最令外國人無法理解的是第三筆:禮金。

禮金為簽約時付給房東的感謝金,意思即為:非常感謝房東願意將房子租給我。
通常為1-2個月的房租,之後合約結束時也不會退還。

一般簽約是兩年,如果約到期後還想再續約得付續簽手續費,通常金額又是1-2個月的房租。而外國人在日本租屋要有所謂的保證人,而且保證人必須得是日本人。這對外國人來說更是困難,很多人剛到日本根本沒有認識甚麼人,而且如果不是交情很深的朋友也不太願意幫你當保證人。留學生可以試著問問看學校是否願意幫忙當保證人。另外,也可以付錢給保證人公司,請他們承擔風險擔任你的保證人。

(圖片參考來源:http://www.oakhouse.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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