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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於第二次世界大戰戰敗後投降而被迫解散當前的日本軍隊,在1954年根據日本憲法第9條規定,日本得放棄與他國以軍事手段解決爭端的權力,因而自衛隊(じえいたい)在名義上不是軍事組織,自衛隊的目的是維持日本的自我防衛能力。自衛隊分為陸上自衛隊、海上自衛隊、航空自衛隊,目前現役人數約21萬人次。
陸上自衛隊
由於日本經常面對地震、暴風雪、颱風、海嘯核事故等各項重大災變,陸上自衛隊也經常投入救災工作,同時加強訓練,確保在地狹人稠且高度開發並容易引起重大傷亡的災區救災和重建上能提高效率。日本因人口密度高,只有少許場地可以大型演習,而且還有噪音法規限制,許多調動演習都使用模擬電腦或室內訓練機。
海上自衛隊
航空自衛隊
日本航空自衛隊成立於1954年7月1日,它的成立象徵以往分屬於陸海軍的航空隊正式成為獨立軍種。自蘇聯解體後,隨著攸關日本海空交通線之台灣問題與中日領土爭議升溫,日本的空防重心從北方南移至九州與琉球群島以加強地區防衛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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