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於第二次世界大戰戰敗後投降而被迫解散當前的日本軍隊,在1954年根據日本憲法9規定,日本得放棄與他國以軍事手段解決爭端的權力,因而自衛隊(じえいたい)在名義上不是軍事組織,自衛隊的目的是維持日本的自我防衛能力。自衛隊分為陸上自衛隊、海上自衛隊、航空自衛隊,目前現役人數約21萬人次。
21世紀後,自衛隊對於海外維和任務的參與愈來愈積極,像是2002年參與了阿富汗戰爭後的維和任務,2004年則派遣「自衛隊伊拉克復興支援群」駐紮於伊拉克薩瑪沃,協助美伊戰爭後的重新興建與安全維護。

陸上自衛隊
由於日本經常面對地震暴風雪颱風海嘯核事故等各項重大災變,陸上自衛隊也經常投入救災工作,同時加強訓練,確保在地狹人稠且高度開發並容易引起重大傷亡的災區救災和重建上能提高效率。日本因人口密度高,只有少許場地可以大型演習,而且還有噪音法規限制,許多調動演習都使用模擬電腦或室內訓練機。
 海上自衛隊
由於吸收了太平洋戰爭的經驗,海上自衛隊以對於反潛(註一)掃雷的高度重視而聞名,訓練也集中在這兩項,是海上自衛隊的長處;其中掃雷排名世界第一,反潛能力僅次於美國海軍
註一:反潛,指以各種手段與裝備進行搜索,偵測,驅趕,攻擊與摧毀水面下潛艇的軍事行動或是任務類型
 航空自衛隊
日本航空自衛隊成立於195471日,它的成立象徵以往分屬於陸海軍的航空隊正式成為獨立軍種。自蘇聯解體後,隨著攸關日本海空交通線之台灣問題與中日領土爭議升溫,日本的空防重心從北方南移至九州琉球群島以加強地區防衛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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